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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6版:烟台街
木刀
在烟台早期的房地产开发中,曾经历经了“吃瓦片”“地皮房”等多个阶段。由于历史原因,关于“典房”的研究尚属空白,大量史实有待发掘。由于承租者不需要承担房租,典房模式颇受市场欢迎,在早年的烟台街曾风靡一时。
烟台较大规模建房是从明洪武末年批建奇山守御千户所开始的,至清道光年间,开始出现不少专业的“开发商”。咸丰、同治年间,随着交通业的逐步发达,大批外埠商人来烟,他们的经营方式优于本地商户,经商牟利之外,也向经营房产方面发展。通过大量购置土地房产,他们是商人,又是地主兼房产资本家。当时,“双兴”“永发”“裕盛”“洪泰”“大成栈”等字号,特别是“大成栈”,房产覆盖大成胡同以南到广东街、北大街到市府街的众多房产,后来又自行拆除旧房危房开辟了一条新街区,即现在的朝阳街南端(原名正阳街)。
朱玉成
1975年,根据市场发展的需求,当时的烟台地区果断组织起“三大件”(即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生产“大会战”。
当时,烟台的老百姓,尤其是广大农民,出行没有交通工具,大多靠步行。自行车是最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几乎每个人都渴望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以方便出行和载物。
安家正
有资料说,公利市场始建于1916年,建成于1918年。在上个世纪初,烟台不惟大市场,连小市场的形成也不可能靠什么规划而成,几时破土动工,刻日落成之类都是侈谈。市场的形成有自身的规律,主事者只能因势利导,来不得半点主观意志的。烟台公利市场的形成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