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纪殿国 摄影报道)近日,有市民向“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在芝罘区毓璜顶西路路边有一个建筑垃圾堆,与居民楼仅有数米之隔,影响居民生活。由于该路段较窄,建筑垃圾堆还带来交通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清理。
根据市民反映,记者来到芝罘区毓璜顶西路30号、31号楼前,看到很多建筑垃圾堆放在路边拐角处,里面有沙土、石块、砖头、混凝土碎块等,与居民楼间隔仅数米。记者注意到,在建筑垃圾堆的正上方墙体上,张贴着一张彩色宣传告示,上面印有“卫生角 清除垃圾 美化环境”字样。记者还发现堆放建筑垃圾的路段较窄,被交警部门划定为单行道,禁止由北向南通行。建筑垃圾堆的存在,占据了一部分道路,对交通安全带来影响。
咨询:哪些人可以申办异地长期护理保险?
答复:参保职工中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失能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被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长期在烟台市统筹区域以外居住、生活6个月以上的人员。申请人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直接申请烟台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异地就医待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异地就医地变更和取消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一致。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纪殿国)近日,芝罘区文化宫南街11号楼居民拨打“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他们所在的毓西社区去年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挖开路面后,至今近一年时间没有修复,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不堪,导致居民行路难,还有人因此摔跤崴脚。居民们质疑工程为何“停摆”至今?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修复挖开的路面。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日前,烟台职工杨先生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咨询发生工伤后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记者从烟台市社保中心了解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