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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4版:文学角
杨晓
一
我没有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但我见过凌晨四点蓬莱滨海路上的跑者。
晨光熹微,街道宁静而空旷,鲜咸的海风轻轻拂过飞扬的衣衫,脚步踏出的有力节奏,与均匀的呼吸声完美共振,绷紧的肌肉被汗水镀上一层金属光泽:这是一幅多么美妙而丰富的画面!力与美,苦与乐,还有孤独与自由。
高艳娥
我喜欢大哥的左手,他朝我一竖大拇指,就两个“点赞”。
但大哥却不喜欢,他恨不得把自己的大拇指给剁了去。只因为,大哥的左手大拇指从中间分成了两瓣,像一对双胞胎拇指兄弟一样。我妈常抚摸着大哥的手指说:“这是娘胎里带的福,将来咱有福享呢!”话是这么说,但我妈不允许我们在大哥面前提起关于大拇指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