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第A04版:烟台都市
编者按
寒冷冬日,供暖是最大的民生。“家里不太热,想改地暖可以吗?”“我们是新小区,入住率不够,今年能供暖吗?”“我家去年暖气不太热,今年能达标吗?”……2024-2025年供暖季即将到来,供暖成为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话题。即日起,本报“老于问暖”再次温暖启幕,面向市民征集供热线索。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逄苗 通讯员 郑晓东 摄影报道)国庆假期,政府补贴政策叠加企业让利,烟台家电以旧换新“热力”十足。
节日期间,芝罘区振华商厦家电区内,“以旧换新最高补20%,政企双补低至5折!”的宣传横幅随处可见。在这里,消费者享受“政府+厂家”双重补贴优惠的同时,还可以参加商场的满减优惠、加赠、会员积分、套购礼品等活动。不仅有诱人的价格优惠,配套服务也是真心实意。记者发现,不同家电厂家在以旧换新活动的基础上,还推出了免费家电清洗、家电保养等活动,提供高效便捷的换新服务。
咨询:发生工伤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请问分别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