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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要闻
(上接第六版)
第二十一章 积极扩大自主开放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扩大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第一节 有序扩大开放领域和区域
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放。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稳妥实施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开放试点,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强负面清单修订与开放试点联动。稳慎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扩大可投资品种范围,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跨境双向直接融资,支持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优化签证和停居留政策,提升境外人员入境数字化服务便利性。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拓展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和投融资中的使用,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建设自主可控的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在有条件的领域率先实施高标准经贸协定开放举措,对最不发达国家和合作潜力大的经贸伙伴,扩大单边开放领域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