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山守御所 何时改为备御所

2026年10月30日

张桂荫

奇山所的沿革

明洪武三十一年设置的奇山守御千户所,是何时裁撤的?以前的说法各异,莫衷一是。近年,笔者经研究,首次公布了奇山所是顺治十二年归并到宁海卫,顺治十六年随宁海卫裁撤的研究成果。由于同时将证据公之于众,这一观点越来越为学界和读者接受。

笔者还提出,清顺治十二年,奇山所归并到宁海卫时,已经由守御所改为备御所了。对此观点,不少人有疑问。的确,归并以后会出现以下几种可能:

一、仍然是守御所,只是上一级不是省都司,而是宁海卫。此情况实际不会出现,卫城以外设置的卫辖千户所、千户所辖百户所,一定是备御所。

二、确实变成了备御所。

三、既不是守御所,又不是备御所,而是军士们迁移到宁海卫中所。明嘉靖版《宁海州志》记载宁海卫有左右中前后五所,《清实录》记载顺治十二年九月裁宁海卫左右前后四所,此时的宁海卫有中所、金山所、奇山所。

守御所改为备御所

最近查阅清嘉庆版《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以下简称《事例》),发现了更多的史料线索。

《事例》记载:“原定:卫所各设指挥、千百户等官”,这与其他地方志及史料的记载是一致的。清初,为了稳定局势,在许多问题上延续了明朝的办法和制度,军事上的卫所制也是如此。其实,清廷非常清楚卫所制的弊端,一旦出现战役战斗,卫所可用的兵力极少,因为有70%-80%的屯田军,而且有些耕田分散得很远。现在有人说的卫所军平时种地,战时拿起武器投入战斗,是不容易实现的。其一,远水解不了近渴;其二,握刀枪和握锄镰是两个概念,严格来说,屯田军与守城堡军是两个不同的军种。所以,后来很快有了变化。

《事例》记载:“(清顺治)三年奏准:指挥、千百户名色既已尽裁,而卫所必不可裁。每卫应设掌印官一员,兼理屯事,改为卫守备。千户改为卫千总,每所设一员,俱由部推。百户改为卫把总,每所设一员,由督抚选委。其不属于卫之所,俱给关防(笔者注:即现在说的公章)。卫军改为屯丁,凡卫所钱粮职掌及漕运造船事务,并都司、行都司分辖,皆宜照旧。”文中说的不属于卫之所,即守御所,清初将绝大多数守御所归并到卫成为备御所,但仍有少量守御所留存。

那么,此时的奇山所,究竟是守御所还是备御所?请仍看《事例》中的这段文字:“又定:山东设……奇山所……浮山守御所、雄崖守御所……”此话一目了然,将两种情况分开表述,奇山所及删节号未引用的大多数所,后面没有守御所三个字,而极少数千户所后面的守御所三个字仍旧存在,说明这时的奇山所已不是守御所,而是备御所了。

卫所性质的变化

明代边境的卫所中,30%的兵力执行军事职能,70%的兵力为屯田军,而清代的卫所“卫军改为屯丁”已经全面转向屯田职能,军事职能已经逐渐由营兵所取代。从理论上讲,营兵的战斗力的确要强于卫所军,明代的军事实践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

前面说的“而卫所必不可裁”是政治术语,框架基本没变,内涵不可同日而语,后来的卫所军只是冠个名字的农民而已。

另外,清顺治十二年将山东各个卫辖所的各千总裁撤,同时将奇山所归并到宁海卫,不知奇山所是否保留了卫千总一职?根据“又裁山东……各千总”的记载,卫千总应该是不存在了。

顺治十六年,奇山所被裁撤。裁撤后的奇山所名称仍然保留,只是性质变了,人员由军转民,组织机构变成了村;范围变了,当年的屯田军及耕地最远在莱阳县(今莱阳市),而奇山所村只在所城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