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3日
咨询:家里老人缴纳的是烟台居民医保,他有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买药能报销吗?报销标准是多少?
答复:可以报销。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费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患者为600元,糖尿病患者(含使用胰岛素)为600元,同时有“两病”的患者为1000元。“两病”患者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药品费用即时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药品费用。
咨询:我是烟台参保职工,之前外派到海南省,已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现在想取消备案,能办理吗?
答复:可以办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随时变更或取消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未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可随时变更或取消;已发生医疗费用的,备案满6个月可终止,不满6个月不允许终止。取消备案可通过线上自助办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还能拨打经办机构电话取消,也可到现场办理。
咨询:办理医保转移过程中缴费中断,是否影响转移进度?
答复:参保人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转入时在烟台必须是在职参保状态,转移过程中不能中断登记,否则影响转移业务的办理。
咨询:我是烟台在职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答复:女职工生育时,我市企业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生育津贴;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企业单位连续为其足额缴费满12个月后,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月补发生育津贴。
咨询:我缴纳的是烟台居民医保,我的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复: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每次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每次按100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入、出院时间不在同一年度的,以入院时间计算。
咨询:我在烟台读大学,假期回老家章丘,住院产生了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复:参保大学生在户籍地(老家)就医,系统自动识别身份,享受与参保地(烟台)相同的医保待遇,在户籍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机构,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仅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若未能联网结算,可先全额支付,保留票据、费用明细、出院记录等材料,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回烟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咨询:在烟台市缴纳的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和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待遇是一样的吗?区别在哪里?
答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门诊、住院等待遇完全一致,均享受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政策,报销方面无任何差异。区别仅在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医保不建立个人账户,无资金划入;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张孙小娱 衣宝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