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7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徐琴)日前,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减轻新购买首套住房家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截至10月14日,全市共有10家银行受理个贷贴息业务,合计受理72笔,贷款金额2355.2万元。
看得见、摸得着的贴息红利,带动了全市秋季楼市的持续升温,多个区市顺利落地首批房贷贴息业务,众多符合条件的刚需购房者率先享受政策红利,置业压力得到切实缓解。在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购房市民孙女士算了一笔账:“我贷款差不多100万元,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后贷款余额逐月下降,最多累计减少付息近5万元。平摊到每个月有几百元,日常买点菜足够了。”
房贷贴息,打通的是购房市民从观望到决策的“最后一公里”,市民如何享受这一政策红利?《通知》规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1.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存量贷款置换不在范围内; 2.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3.所购住房价格不超过150万元。
市民关注的“首套住房”的认定,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认房不认贷”,亦即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市民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享受对应政策,不叠加享受本次贴息。
记者了解到,此次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限暂定1年,2026年10月1日之前发放的住房贷款不符合本次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要求。财政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单户可享受贴息的贷款本金上限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