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童参观武馆时被倾倒木柜砸伤

馆方称“事发地是公共区域”,拒绝担责

2026年09月08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日前,市民孙女士拨打“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今年4月26日,她带8岁女儿依依(化名)到黄渤海新区金东小区内一家少儿武馆参观时,训练馆外一个立式木柜突然倾倒,将依依右腿砸成粉碎性骨折。事发至今数月,涉事武馆以“事发地属公共区域、木柜并非馆方所有”为由,拒绝出面协商赔偿。

据孙女士介绍,当天她们在训练馆外区域停留,依依隔着玻璃墙观看馆内武术训练,馆外一侧摆放着该武馆所获成绩、荣誉等广告宣传品,中间立有一个立式木柜。孙女士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事发时依依正站在木柜前,另一名约4岁的孩子跑过来正要拉开柜门时,柜体随即整体倾倒,将两个孩子压在柜下。伴随着依依的哭喊,几名成年人迅速冲上前,合力抬起柜子,将两个孩子救出。事故中,仅依依受伤。

事发后,依依被送医,诊断为右腿粉碎性骨折,并接受了手术治疗,住院及手术费用均由孙女士自行垫付。经过一段时间休养,依依因腿部尚未完全恢复,每日仍需家长协助进出校园。孙女士说,事发至今,涉事武馆始终拒绝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7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该武馆负责人。她表示,该武馆系封闭训练场所,事发地属于公共区域,不归武馆管理。

“既然如此,为什么该区域放置着武馆的宣传广告,立柜又恰好摆在广告牌之间?”面对记者的追问,该负责人解释,公共区域并非武馆一家可以使用;同时,那只倾倒的立柜不属于武馆,所以武馆没法承担此责任,并建议依依家长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德恒(烟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昌通律师表示,柜子倾倒导致依依受伤构成对依依的人身侵权。柜子的所有者首当其冲的属于侵权人之一,因其对柜子的安放、管理、固定承担责任,因其固定不牢导致倾倒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柜子的倾倒系另一名幼童造成的或者存在因果力,其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根据现场情况来看,依依家属可以报警,以查明柜子的所有者,向其所有者主张权益,必要时诉诸法律。

孙昌通律师提醒,事故发生在参观而非正式训练过程中,8岁的依依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随行家长对其负有直接的看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