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04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摄影报道)近日,福山区一城山河小区居民宋先生拨打“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小区大门外就是丁字路口,由于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加上紧邻的河滨南路车流量大、大型车辆多,居民日常出行面临较大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能在路口增设红绿灯或减速带,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9月3日,记者来到一城山河小区东门,看到大门外就是丁字路口,连接着小区出入口与河滨南路。路口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而一旁的河滨南路作为交通要道,车流量非常大,尤其是大车频繁通行,车速普遍较快。
“太危险了,尤其是早晚高峰,大车一辆接一辆,我们出门都得左看右看、小心翼翼。”宋先生说,随着一城山河小区入住率逐步增加,老人、孩子出行的频率也在增加,每次经过这个路口都提心吊胆。“有好几次差点出车祸,真是惊出一身冷汗。”
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由于路口缺乏交通信号灯引导,驾车出小区的车主、步行居民需要反复确认河滨南路来车情况才能通行,而部分大型车辆在通过路口时未明显减速,存在视觉盲区。居民表示,现在新学期开学了,每天带着孩子上学、放学经过这里,都要紧紧攥着孩子的手,生怕发生意外。
采访中,居民们表示,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相关部门能来现场看看,在这个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或者安装减速带、警示标志,让大车、小车经过时慢下来,确保居民们进出小区的安全。
9月3日下午,记者联系了福山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曾前往现场调研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道路路口应设置交通信号灯:城市道路主干路与主干路平交的路口;城市道路主干路与次干路平交的路口。而福山区一城山河小区东门为河滨南路,该道路非城市主干道或一级公路,且小区出口处车流量未达到安装要求,因此暂时不予安装交通信号灯。河滨南路为城市快速路,且在小区附近,容易产生夜间噪声污染,不符合安装减速带要求。
尽管如此,福山交管大队前期已在小区南北两侧200米一级斑马线处安装了“减速慢行”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以减少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