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门一夜“失踪” 电子道闸“上岗” 小区闲置区域要改建收费停车场?

居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没有看到审批手续

2026年08月27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摄影报道)日前,家住芝罘区西炮台路6号的孙女士拨打“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其小区出入口的两扇大铁门被人趁夜拆下运走,随后又有施工队进场安装电子道闸,疑似要将小区闲置区域改建为收费停车场。“真不知道这些人要干啥,哪有深更半夜拆小区大门的?”孙女士说。

据孙女士介绍,事情发生在8月23日凌晨1时许,他们听到机械作业声响,出门查看发现小区门口两扇大铁门已被拆下装车,现场有施工人员和运输车辆。小区门口大铁门是全体业主共有设施,大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要拆,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弄走了。

8月25日凌晨,有施工队试图在大铁门位置安装电子道闸,居民现场阻止后施工暂停。后经居民多方打听得知,有人计划利用小区闲置区域修建收费停车场。“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关于修建停车场的审批文件、规划许可或收费批文。”孙女士表示,小区内部区域虽然闲置,但也不能在未经业主同意、不公示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其变为收费停车场。

8月26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实地走访,看到小区出入口处的铁门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电子道闸。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

对此,北京德恒(烟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昌通律师分析认为,小区内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部分,若要在其上设置收费停车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8条第八款规定的“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上述程序通过之后,还需经城建、消防、物价等部门审批、备案方能实施。因此,孙女士等居民可以向相关部门了解是否审批过在该小区设置停车场,否则该停车场属于违法设置,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