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罘刻石,魂归何处?

2026年06月28日

张广育

当代几乎所有介绍芝罘岛的资料都告诉我们,岛上曾有的秦始皇刻石大约在明朝就已被沉入海底。这早已成为共识,对于烟台人来说,这似乎也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永远的遗憾。

这一说法最早来自清康熙十二年(1673)《福山县志》“古迹”条目:“李斯碑 在之罘山巅。秦始皇东游,命斯勒石为纪……后因乞搨者多,乡人推之海中。碑座尚存。”

乾隆二十八年(1763)《福山县志》完整复述了上述说法。这本县志还载有清代著名学者文人慨叹刻石沉海的诗文,但他们谈到此事,却或明或暗地表露怀疑之意。清顺治十一年举人萧文蔚的古体诗“秦碑”有句:‘推入岩根随浪剥’;这与“推之海中”已有明显不同。康熙年间举人萧程俨的文章“之罘石刻记”则说:“碣归何地?或云沉之水底,或云碎而置之瓦砾,杳不可踪矣。”不论沉之水底或者置之瓦砾,他认为都只是一种说法——“或云”而已。

这里须对秦刻石的体量和形状略加说明:秦刻石准确的名称是碣。《说文》:“碣,特立之石”,本指自然状态的高耸巨石。用作“昭告于天”的刻石时须稍加平整,以便于刻字,并使略具上收下阔之状。南宋施宿《会稽志》和清阮元《山左金石志》曾分别记载会稽秦刻石和琅琊秦刻石的详细尺寸。据此粗略计算可知,它们高逾4.5米、底宽约2米、厚约0.8米,重量约15吨。想必之罘秦刻石也是如此。这样的扁方体巨石,要沉没于深海之中使之“杳不可踪”,确非易事!

清代两本福山县志的上述说法有根据吗?我们须向前查找明代文献。

明嘉靖十二年(1533)《山东通志》:“之罘山石刻……在府(指登州府)境之罘山上,有二,一刻十九字,一刻六十字。”很明显这是经现场仔细察看,并经官方确认的结果,证明当时东顶上的东观刻石和西顶(老爷顶)上的之罘刻石都在。它们正面(阳面)铭文大概已剥蚀殆尽,尚存文字应该都在背面(阴面),是秦二世诏书。余六十字者应是西顶上的之罘刻石。余十九字者应是东顶上的东观刻石,东观刻石曾遭严重破坏,背面刻字曾被整体凿去约一半。此石可能早就坍塌不堪了,所以后世说起“秦碑”,往往单指西顶上的之罘刻石。

留存至今的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福山县志》,虽已残缺,幸运的是在“之罘山”条目中尚留有如下记载:“史记,秦始皇二十九年东巡之罘,刻石而还。有李斯篆文十七字,岁久剥落。”这表明当时只剩下西顶上的之罘刻石,而且仅有十七字可辨。故东顶上的东观刻石应该是消失于1533至1600年之间。

二十年以后,明泰昌元年(1620)《登州府志》记载:“之罘山石刻……在福山县之罘山上,有二,俱李斯篆,一刻十九字,一(刻)六十字。后因摹印繁多,为民害,故亡。”这时,两块刻石都不见了。二十年前尚在的西顶上的之罘刻石,现在也消失了,它消失于1600至1620年之间(即万历后期)。

以上三件明代史料清楚地勾画出之罘秦刻石的消亡轨迹:1533年,存二,都有字;到1600年,存一,仅有17字;再到1620年,全部消失。

很清楚明代史料并没有“推之海中”的说法。显然清代福山县志的记载并无史料依据,那便可能是依据当时流行的传言。大多数从未到过之罘岛的人都想当然地认为,从山顶上推石直接就沉入海底。萧文蔚到过之罘岛,所以他不信,他说只能“推入岩根”。其实推到岩根也不易,因为那是个体量约6立方米、并呈不规则扁平形的巨石。无奈三人成虎,而且传言变成了官方地方志的正规史料,不由得你不信。反正,过去我也是深信不疑。

现在我们再回头讨论明末之罘刻石消亡的过程。

明代后期书法热和收藏热盛行,之罘秦篆一时成为耀眼的明星,受到官民各界热捧。萧文蔚的诗句“大官乞搨常逾百,小户输钱每逾千”(上百的官员前来拓印,普通士众买张拓片得用钱超千),可见热到什么程度。在本已风化严重的石面上不计后果反复捶拓的结果,终于仅剩的十几个字也被磨平。到最后时刻,它已彻底失去利用价值。这时,还要以“摹印繁多”为它消亡之“故”,说它“为民害,故亡”,这显然是借口,是托词。

所谓“亡”,含义十分模糊,怎么亡的?砸碎了,烧崩了?还是神秘消失了?作为官府,对如此重要的文化珍品的最终结局,对上司,对百姓,都必须有个明确交待。如此巨大的刻石会突然消失,而官府对其去向竟然一无所知,只用极其含混的“故亡”二字加以应付。毫无疑问,这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

府志的用语“为民害,故亡”,有嫁祸于民之嫌。但如真是民众所为,官府很容易会查个水落石出,志书里也必有明确记载,而不会是含混不清、闪烁其词的“故亡”二字。而且如上所述,刻石到最后已无“摹印繁多”的问题。再说,即使摹印繁多的时候,刻石对于岛上为数不多的民众来说,难道仅仅是麻烦,而不是赚取服务费的摇钱树吗?

秦刻石中的峄山刻石,南北朝时被人为破坏。先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下令将其推倒;到唐代被当地民众聚薪烧裂。此事被《水经注》等多种古籍记载。杜甫诗“峄山之碑野火焚”也指此事。人为的物理性的破坏定会留下痕迹,而著之史籍。不会像之罘刻石这样,神秘消失,无影无踪。

看来这背后隐藏的秘密,有可能是地方官出于某种特殊目的对其做了特殊的处置。

一种可能是当地官员出于官场应付和捞钱的目的,不加控制地任由来客捶拓刻石,造成其过度损坏。某上司有意追查,地方官为逃避责任,上下串通,令它神秘失踪。另一种可能是地方官见到刻石的残破不堪,动了恻隐之心,想为后人保留下仅余模糊字迹的碣体,而将其掩埋于某处。

我们从萧文蔚等人的诗文中可以看到,清朝文人对已消失的刻石满怀眷恋与惋惜之情。明朝的官员与文人在面对残破不堪的刻石之时,其心情自会更加热切。明代晚期,一般官员多具有雅好文物收藏、喜爱书画等文人素养。有人在最后时刻,面对遍体鳞伤、字迹剥蚀殆尽的刻石,心生怜悯,良知萌发,觉得有责任加以保护,于是合谋设计令其消失,实际是秘密深藏。这是否也是一种合理推测?

之罘刻石,魂归何处?

作者注:李风海先生为本文提供明泰昌《登州府志》,特表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