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1日
咨询:在门诊统筹药店互联网问诊购药流程是什么?
答复:药店首先对复诊的参保职工实名认证,协助发起互联网视频复诊,经互联网医院医师问诊后开具电子处方。药店可以通过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下载电子处方,经过执业药师审方按规定调配药品后,结算相关费用。参保职工应持本人医保码结算,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可由医保个人账户直接支付。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医保码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咨询:门诊统筹药店结算报销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参保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执行基层医疗机构标准,起付标准为200元,在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为80%、85%。一个年度内,年度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定点医疗机构合并计算。
咨询:在门诊统筹药店复诊续方,对续方的药品品种有何要求?
答复: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协议文本(试行)>的通知》要求,应遵守《处方管理办法》和相关诊疗规范,根据患者情况,开具互联网电子处方。原则上复诊续方的药品品种不超过首诊处方。
咨询: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同时发生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复:(1)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该医疗机构是本人门诊慢特病定点的,参保人就诊时应主动提醒经治医师本人的门诊保障类别,经治医师分别开具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疾病的处方。缴费时,参保人只需支付不同门诊保障待遇类别的个人负担部分。
(2)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该医疗机构不是本人门诊慢特病定点的:①只发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或普通门诊费用和门诊慢特病费用分别开具处方的,普通门诊费用可在就诊医疗机构即时结算。②同时发生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并在一张处方的,参保人全额缴纳医疗费并打印就诊发票,就诊后持门诊病历、发票,至签约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代传结算。同时,年度内首次代传需签署未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的“承诺书”。
咨询:参保人员如何选择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
答复:参保人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全市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病种认定、服务范围汇总表》,确认所选机构是否覆盖所需病种。
参保人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可选定一所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相应门诊慢特病就诊医疗机构,并签订《门诊慢特病定点服务协议书》。同时认定有常见病和专科病(精神类、病毒性肝炎、结核病、血液透析等)的参保人,可再选择增加一所专科定点医疗机构。
咨询:我参加了烟台居民医保,请问生育能享受什么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复:参保居民中符合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按孩次实行定额支付。补助标准为:一孩1000元、二孩1500元、三孩3000元。
张孙小娱 衣宝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