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擅自引进21类 外来物种最高罚25万元

2026年04月23日

记者从海关总署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关总署等六部门近日首次发布《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该名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届时,未经批准,擅自引进该名录内外来物种的,海关将依法没收并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外来物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天然分布,经自然或人为途径传入的物种。通俗讲,可以称作我国物种界的“外来户”。法律规定,不得违规携带、寄递外来物种进境。

“对这些外来物种,需制定一个口岸重点管控的名录。一方面提高口岸把关的针对性,为海关执法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让公众充分认识这些外来物种的潜在危害,增强国门生物安全意识。”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司长王益愚说。

基于海关多年口岸查获情况,经过专家多轮严谨科学的评估论证,最终确定首批需在口岸实施重点管控、具有潜在入侵风险的外来物种清单,包括巨人恐蚁、森林葱蜗牛、眼点丽鱼、海蟾蜍在内的21个科(属、种)。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