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需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

2026年04月18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日前,市民李先生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称他的公司让签放弃社保承诺书,说把社保钱折成工资发放,但朋友劝他还是要依法依规缴纳社保,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员工参保缴费,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是“可选项”!不管是公司要求签的《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还是员工主动申请放弃社保,这种约定、承诺都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本质上都是违法行为。

很多公司为了规避责任,会耍一些“小聪明”,但这些操作,只会让自己赔得更多!让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声明是违法无效的!员工发生工伤,公司需全额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任何免责空间。有的签订工伤免责条款,比如约定“发生工伤,公司概不负责”,这种条款直接无效,公司该赔还是得赔。有的公司胁迫员工签工伤“私了协议”,员工发生工伤后,公司拖延、拒赔,逼着员工签低价私了协议,员工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公司仍需按法定标准赔付。

针对实践中频发的违规不缴社保情形,劳动者应当明晰自身合法权益,面对以下行为,可依法坚决拒绝,运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1.试用期不予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需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不得借故免除;

2.要求劳动者签署放弃社保承诺书。该约定既无效亦违法,劳动者可明确拒绝签署,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刁难,可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3.以现金补贴代替社会保险缴纳。该行为属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需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私下约定以现金补贴代替社保缴纳,既违反法律规定,亦无法保障劳动者退休、医疗、工伤等长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