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建设

鼓励景区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

2026年03月18日

记者1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对儿童友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

意见系统总结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经验,部署全面开展儿童友好建设,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统筹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重点领域,系统集成政策举措。聚焦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重点方向,推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配置中充分保障儿童权益、优先满足儿童需求,加快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落实儿童免费及优待政策,围绕上学、就医、出行、运动、游玩等推出务实举措。

儿童友好建设围绕儿童托育、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交通出行等领域服务需求,通过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和家庭托育点,推广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建立急危重症婴幼儿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推动中小学校在节假日等时段优先向儿童开放体育场地,开通儿童友好通学公交等措施,将助力解决群众育儿急难愁盼,提升广大家庭幸福感获得感。

意见要求,各地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充分考虑儿童需求。推动公共设施建设充分体现儿童友好理念,以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出行环境等为重点,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秉持将城市最好的资源优先给予儿童的理念,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比如,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按程序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现行政策规定为,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不少试点城市都结合实际,放宽了这一限制。通过提高免票身高或年龄标准,能有效激发携带儿童家庭出行意愿,是城市对儿童友好的重要体现。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