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8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试点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引导高校加快培养具备跨学科视野、具有较强学科交叉研究和转化应用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做好跨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试点设置管理工作。
《办法》明确,“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以下简称博硕双学位项目)由试点高校自主设置,围绕科技发展、产业变革、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等重大需求,依托具有显著优势的学科专业,组织多学科交叉融合、协同育人,支持项目学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同时攻读另一个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博硕双学位项目的试点设置坚持以科技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重在改革创新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要充分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严把学位授予质量。
其中提到,试点高校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学科交叉平台建设情况、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在博士学位授予资格自主审核单位范围内遴选确定。
在项目设置上,《办法》要求,试点高校设置博硕双学位项目的两个学科专业原则上均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未设置博士培养层次的专业学位类别除外。博士学位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应居于国内前列。博硕双学位项目主要面向在校博士生开展二次遴选,注重对项目学生拟同时攻读硕士学位基本素质能力及潜力的考核,确保项目学生满足相应学科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遴选过程应充分听取博士生导师意见,遴选结果应予以公示。项目学生原则上不变更学籍基本信息。
《办法》中介绍,博硕双学位项目的课程教学应注重多学科核心知识讲授,着力提升项目学生跨学科研究能力。项目课程设计应满足两个学位的基本要求。博硕双学位项目中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领域应互有交融,硕士学位研究一般为博士学位研究的支撑或补充。博硕双学位项目学生须以不同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申请博士、硕士学位。项目学生在获得博士学位同时或之后,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根据《办法》,试点高校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需要合理确定项目学位申请年限。未能达到博士学位要求或主动申请退出的项目学生,若尚未获得过本校该学科专业硕士学位,可按有关规定转为申请硕士学位,同时退出博硕双学位项目;未能达到同时攻读的硕士学位要求的项目学生,若已完成部分培养要求,试点高校可以适当形式对项目学生学习经历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