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耕

2025年12月26日

孙英山

现代社会,听说有代酒、代驾、代哭,没有听说有代耕。代耕,对于70岁以下的人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新名词,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其实,代耕是代替耕作之意,顾名思义就是代替人家耕作种田。在胶东地区,20世纪50年代初,有代替农村中缺少劳动力家庭耕种田地的情况,包括义务代耕和有偿代耕两种形式。

代耕一词,最早源于古代社会,原指官吏不亲自耕作,以俸禄代农耕收入的行为。典出《礼记》:“禄足以代其耕。”随着社会发展,其含义扩展为多种帮扶耕作服务。如:代耕代种,土地托管,劳务托管等。

革命战争时期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刚从战火纷飞走向稳定年代,各行各业百废待兴,都需要大量的人才。农村一些青壮年积极参军参战、保家卫国,一些有识之士也响应上级的号召走出村庄,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村里剩下一些只有六七十岁老人和妇幼的家庭,种地就成了大问题。这个时期,由政府或集体组织牵头出面,为缺乏劳动力的家庭提供代耕土地的服务。于是,农村就产生了“代耕”这个组织。

代耕,专指给“四属户”代耕。什么是四属户?四属户是指军属、烈属、伤残退伍和工属家庭。那些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的老兵,那些在战场上负伤的战士,那些在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家庭没有劳动力,庄稼无人耕种和收获。在春耕秋收季节,村里党组织专门组织人员代耕,给予帮助种地收割。

我家当时在村里也是一个四属户。我父亲是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干部,家中人口多,上有爷爷、母亲、姑姑,下有姐姐、妹妹和我。可谓老的老,小的小。爷爷年岁较大,我们姊妹又小,女人们又不能亲力亲为下地劳动,家中没有男性劳力,种地就成了最棘手的问题。还好,村里组织人力为我家代耕,解了燃眉之急,也为在第一线上工作的父亲解决了后顾之忧,使他能安心工作。

代耕制度自1952年开始,持续到1956年结束,前后共实行了几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