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0日
国家医保局12月19日发布《病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明确将“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列为病理诊断的扩展项,将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纳入病理诊断价格项目的价格构成。立项指南将已有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28项、加收项3项、扩展项2项。
为推动人工智能在病理领域的应用,立项指南指导各地在定价时关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的相关资源投入成本,在价格水平上进行整体调节和引导,为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应用理顺收费路径。医疗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选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自行决定选用哪家企业的产品,具体收益分配由医疗机构与企业自行协商确定。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省医保局参考此次立项指南,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由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