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宋晓娜)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为防范化解燃气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芝罘区发布通告,明确划定部分场所禁止配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禁止配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范围为:
一是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室: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半地下室: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注:引自《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二是高层建筑。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注: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三是卧室、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房间、建筑避难场所。
四是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和变、配电室等设备房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强烈腐蚀性介质等场所。
五是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的厨房、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厨房。
六是用于居住的车库。
若发现有企业或个人在禁止范围内配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若因违规配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引发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各相关企业及单位需高度重视此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可咨询燃气管理部门寻求帮助(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602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