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3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常言道“知错就改 为时未晚”,可有的人却执迷不悟,屡教不改,再次落网。近日,招远警方查获一名司机,第8次为酒驾买单。
8月22日13时25分,招远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齐山镇某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辛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核查时,发现驾驶人辛某竟然是酒驾“常客”。自2013年以来,辛某已经先后7次因酒驾被查处,且其目前仍未取得驾驶证。
最终,辛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罚款2400元。
问及辛某为何曾因酒驾被处罚过还要酒驾,辛某称觉得自己喝一瓶啤酒没事。
招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摄入酒精就可能影响驾驶安全,切勿凭自我感觉判断。酒驾被查,违法信息将陪伴终生。一次酒驾被处罚后无论相隔多久,都属于“再次酒驾”。
比起酒后驾驶,“再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更严重,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也将被吊销。如果饮酒、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广大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牢记远离酒醉驾,严守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