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罘山 两刻石的形制

2025年07月21日

张广育

《墨子·兼爱下》云:“书于竹帛,镂于金石”。所谓“镂于金石”,分别指青铜器铭文和文字刻石。据现有考古资料,我国文字刻石最早的例证应属春秋时代的秦石鼓,这十只国宝级的石鼓属于秦建都于雍(今宝鸡)时期(前677至前383)的作品。其后则有秦始皇东巡七刻石。它们的形制在几百年间由鼓形演变为方圆之间。

秦石鼓略呈鼓状,而始皇七刻石作为沟通秦始皇与天地之间的圣物,则略呈上圆下方之形,似在体现天圆地方的理念。此种刻石的确切名称为“碣”。《说文》:“碣,特立之石。”其原初含义是指高耸的孤石。秦人赋予它沟通天地的礼仪功能,“所谓立石者即碣”(引自马衡《金石学概要》)。于是,所谓“特立”也就有了特殊形制的含义。碣从功能上凸显了秦刻石的礼仪性,从外形上则与汉代以后形成的方方正正的碑刻作了明确的区分。因此,后世摹刻的方形秦刻石碑,包括西安碑林峄山刻石、绍兴府学的会稽刻石,都已经失去了古意。

据清阮元《山左金石志》:“秦琅琊刻石,高丈五尺,下宽六尺,中宽五尺,上半宽三尺,顶宽二尺三寸,南北宽二尺五寸。”清工部营造尺,约合32厘米。顶部圆角,故略呈圆形。其余始皇刻石形制均类此,当然大小会有所不同。碣的四面皆可刻字,始皇颂辞刻于阳面,二世诏书刻于阴面或侧面。这就是所有秦刻石经过千年风化之后,始皇颂辞均剥蚀殆尽,独有二世诏书残存的原因。

之罘刻石上的二世诏书二十余字被后人凿下来,存于登州府衙,想必是刻在侧面,因此容易凿下来,而不致伤及正面。

立在之罘山东西二顶上的两刻石当然也是如此形制。西边老爷顶的之罘刻石,曾有明显的底座遗留,说明原石是从别处移过来的,肯定经过精心加工。而立于东顶的东观刻石,因时间仓促,很可能是因陋就简,就地选择一块天然立石,稍加修整,使之略呈上圆下方、正面平整的碣状,匆促刻成。经过近1800年的风化,到明后期所有刻痕均已消失,剩下的孤石“泯然众石”矣。因此那时已经找不到东观刻石了。

这一推想如有某种可信度,那么也许我们还有在之罘山东顶找到东观刻石遗迹的希望。因为剩下的那块孤石身上,总会有细微的历史痕迹可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