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贷款到期年龄上限延长3年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160万元

2025年06月20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衣玉林)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通知,对我市两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分别为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和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到期年龄上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100万元

购买

高品质住宅

高层次人才购买

家庭首套住房

符合国家多孩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和购买

新建现售商品房

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

符合其中一项的

最高贷款额度为

130万元

符合其中二项及以上的

最高贷款额度提升为

160万元

本次政策优化前

上浮额度不可以累加计算

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

本次政策优化后

上浮额度可以累加计算

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

调整个人住房贷款

到期年龄上限

男性 由65周岁 68周岁

女性 由60周岁 63周岁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

不超过30年

上述政策自2025年6月23日起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本通知执行之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予追溯调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准;本次调整不涉及的政策仍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