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2日
YMG全媒体记者 徐鲲 吕金滙
通讯员 段静 袁欢 摄影报道
3月29日上午,由烟台晚报、烟台中金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和芝罘区凤凰台街道南台社区联合举办的“老于帮办”进社区活动第375站在凤凰台三街凤凰公馆门前如期举行。从上午9点到11点半,“老于帮办”栏目记者、参加活动各单位工作人员和热心志愿者们帮助市民解决了一系列难题,“老物件”维修、免费理发、法律咨询、健康义诊、家政服务等惠民服务项目,受到市民好评。
服务员将食客充电的手机据为己有
在本周活动中,法律问题仍然备受市民关注。当天上午,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王智光律师、山东邦典律师事务所高旭东律师、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安开律师先后接待了19位市民,为他们解答了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市民提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消费维权、邻里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等方面,还有市民向律师请教刑事案件问题。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律师还列出要点写在纸上,为市民指点迷津。
市民原先生最近出了一趟十分窝囊的“差”:半个月前,他出差途中在小饭店吃午饭时,将一款新买的价值近万元的手机放在收银台边上充电,并特意告诉饭店服务员帮助照看,服务员痛快地答应了,可等原先生吃完饭准备赶路时,却发现手机不翼而飞。后经报案侦查,原来是服务员将手机据为己有。原先生要求立案,民警说,这属于侵占,数额较小,因此不能立刑事案件。原先生咨询律师:服务员的行为究竟是属于侵占还是盗窃?公安机关是否应当立案?另外,该饭店负责人是否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烟台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律专委副主任、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智光律师表示:原先生在小饭店吃饭,对其放置在收银台旁边的手机仍然处于占有状态。原先生看到饭店内没有监控时,请服务员帮助照看,并不是要将这部手机委托给饭店服务员保管,所以服务员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侵占罪;因为这部手机价值不足2万元,达不到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民警据此说不立刑事案件是法律认识上的错误。
事实上,服务员将原先生的手机据为己有,严重违背了原先生本人的意志,属于十分典型的盗窃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涉嫌构成盗窃罪。另外,饭店服务员的犯罪行为与履行餐饮服务的职责无关,饭店负责人对服务员的犯罪行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手机被服务员变卖,导致原先生索赔无望时,饭店负责人可能要对原先生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年轻美发师收获“回头客”
自2011年7月开始,烟台环球美发学校每一期都会派出年轻的美发师参与“老于帮办”进社区活动,从2011年第一站活动至今,环球美发共计派出400名学员为7100多名市民朋友提供免费理发服务。其中,有不少美发师在提高了手艺的同时,也在学业完成之前收获了一批“回头客”。
活动当天,高晨曦和孙连成一大早就来到现场,将理发工具从包里拿了出来。排队等候的市民赶紧上前,让两名年轻的美发师理发。
市民马先生是美发师高晨曦的“回头客”,他参与了今年在莱山区举办的一场活动,当时就是高晨曦为他剪的头发。马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感觉理发师剪得很好,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了咱们的活动预告,今天过来一看,还是这个小伙子!”理完发后的马先生对自己的新发型很满意,并表示以后“老于帮办”组织的活动他还会继续来捧场。
美发师孙连成也是今年参加社区活动的熟面孔,他总能根据市民不同的需要,为大家剪出理想的发型。凤凰公馆的曲女士早上出门买菜,正好看见楼下在举办活动。“我也好久没理发了,正好来试试这小伙子的手艺。”曲女士说:“小伙子剪得挺仔细,服务态度真好!”听到曲女士的表扬,孙连成开心地说:“能帮助到爷爷奶奶,为大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非常有意义。我们以后有机会一定还会继续参加这样的活动,为更多的市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