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12个家庭17名儿童,卖的第一个孩子竟是自己儿子

人贩子余华英被判死刑

2024年10月26日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一审庭审中,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龚显良(已故)、王加文(另案处理),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余华英共拐卖12个家庭的17名儿童。公诉机关提请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余华英的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余华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余华英进行了最后陈述。

2023年7月,贵阳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3年11月,贵州省高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余华英拐卖儿童案。2024年1月,贵州省高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自己的儿子,卖了5000元

据报道,在法庭上,余华英供述,自己的丈夫王加文在1990年前后(女儿两三岁时)因盗窃罪被判刑入狱。此后,她在外打工时认识了龚显良,两人于1992年生下儿子。但当时两人各有婚姻,无力抚养,龚显良提议将私生子卖到邯郸,那里有朋友能找到买家。通过邯郸的中间方,他们以5000元卖出亲生孩子。

余华英落网 归功于杨妞花

2021年,31岁的杨妞花(现名:李素燕)在网上发视频寻亲,引发关注,次日就联系到了家人。被拐26年后,杨妞花回到了贵州的家乡,决定报案,寻找人贩子。

2022年6月,杨妞花到贵阳市公安局报案,请求找到余华英。警方立案后不到一个月,余华英被抓获。

据杨妞花回忆,当时余华英以买毛衣针为由把她骗出门,在火车上时,她说她要回家,余华英恐吓要把她扔下去,因为害怕,她便没有哭闹。到了邯郸之后,杨妞花要上厕所,余华英不同意,她尿在裤子上后被余华英踹倒。杨妞花记得,有一次余华英给她洗头,因水太烫她有些反抗,余华英竟然直接按住她的头,将一盆滚烫的热水浇上去。

余华英拐骗儿童三大伎俩

专挑熟人、女儿作饵、糖果诱惑

在最新披露的案件信息中,余华英拐卖儿童被曝“专挑熟人下手”,此外其还利用自己女儿来让被拐儿童放松警惕。记者根据公开报道,对这位人贩子的伎俩进行了梳理。

物色目标:“专挑认识的人下手”

从1993年到2003年十年间,余华英和龚显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他们往往会选择在一个城市租房住一段时间,然后混入当地社会圈子,物色潜在目标。

据了解,余华英在拐卖儿童的过程中,多次采取“熟人作案”的犯罪手法。

余华英在落网后供述,她和龚显良带着女儿从重庆大足来到贵阳,目的就是找小孩卖到邯郸,“我们租住房子后,住了半个月的时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小男孩,我们就把目标放在了租住在一楼的一家小女孩身上。”这名小女孩正是杨妞花。

1995年初冬,5岁的杨妞花和姐姐杨桑英跟随父母从老家来到贵阳。不久后,余华英搬到了隔壁,她称自己女儿年纪与妞花相仿,便时常过来串门。姐妹俩对这位邻居毫无防备。一天,余华英以“买织毛衣的签子”为诱惑,牵着杨妞花出门。就这样,“杨妞花”从此成了“李素燕”,被余华英从贵州拐卖到千里之外的河北。直到31岁,她才找到回家的方向。

2002年2月21日,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也曾以“熟人作案”的方式,将时年4岁的李聪拐走。李聪妈妈介绍,当时他们在云南大理下关镇做小生意,因冬季户外寒冷,白天他们将小李聪安置在亲戚家的小卖铺,晚上再接回家。“王加文就住在小卖铺对面,没事就过来逗孩子,前后不到两个月,就跟孩子混熟了,取得信任后就拐走了。出事那天准备叫儿子吃午饭,却发现儿子不见了。”

2003年,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在云南丽江将时年6岁的亮亮(化名)拐卖至河北邯郸。亮亮生父回忆,2003年12月8日,“王加文把孩子带走后就关机了,他专挑认识的人下手,我和他认识。”亮亮父亲称:“当年我搞工程,他们主动联系来我家吃饭,我当时出去了,我媳妇和几个工人在做饭。一下没注意,他就把我儿子带出去了。” “开庭时他说认识我两三年吧。我问他(既然)认识为什么不把我孩子带回来,他说就没想给带回来,出来就打车去了昆明,后来把孩子卖到了邯郸。”

利诱儿童:多用冰棒、糖果、游戏等

记者注意到,余华英与同伙在进行犯罪活动时通常以冰棒、糖果、游戏等引诱被害儿童上当。

1993年正月初七,6岁的蔡小平和其哥哥在遵义市火车站站台上捡酒瓶。后来蔡小平向警方说,当时他哥哥上火车里去捡酒瓶,有一个女子带着一个小女孩说给他“买糖吃”,就被这个女子带走带上了火车,送到河北邯郸,通过中间人王国付,大概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养父母家。

1994年7月19日,5岁的肖某俊和其11岁的哥哥肖某涛在都匀市百子桥上玩时,有一对夫妻带着一个跟他们同龄的小女孩,与年龄较小的肖某俊搭话,并给他们买冰棍吃。当哥哥拿着冰棍去找不远处摆摊的母亲时,几分钟时间,弟弟肖某俊就不见了。最终,肖某俊也被送到了河北邯郸,通过中间人王国付,以5000-6000元的价格卖掉。

1993年2月28日,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在贵州省安顺市以带去游戏厅玩游戏为由,拐走两兄弟至贵阳,因认为哥哥年龄较大不好卖,将其中途遗弃。哥哥后被好心人报警送回家中。

被拐走的弟弟多多(化名)今年年初寻亲成功,回到安顺与家人相聚,他回忆,父母当年在安顺做小买卖,年长3岁的哥哥经常带自己去家附近玩。被拐当天,人贩子带哥俩去到一家游戏厅,他们让哥哥留在那儿打游戏,给了自己一包山楂片后,被一男一女带上火车,拐至河北邯郸。

降低防备:多次作案带上女儿

1963年12月29日,余华英出生在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一户普通人家,排行老四。1984年,在她21岁这年在大理游玩时结识了重庆大足籍男子王加文(王伟)。后两人结婚,王加文把余华英带回了老家。

1987年1月,刚满23岁的余华英生下女儿王梅花(化名)。“两口子都不是勤劳、肯吃苦的人,王加文还在外面搞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在同村村民眼中,夫妻俩的风评都不好。

判决书显示,1992年,王加文涉嫌盗窃被抓,余华英母女俩断了生活来源。为了生计,余华英把王梅花交给王加文的哥嫂抚养,自己则前往县城的一家面馆打工。

记者注意到,在上述媒体披露的有关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的细节中,多次出现了余华英女儿的身影。此外,在杨妞花寻亲短视频所配文字中也提到了这名小女孩:那个女人带个四五岁小女孩叫王XX,在我家隔壁租房没几天跟我混熟之后带走我的,被拐时穿黑色蹬脚裤,绿色小毛衣……

在二审中,公诉机关曾指控,余华英作案时还带着自己年幼的女儿,降低被拐儿童及亲属心理防备,为其实施拐骗提供有利条件。利用孩子之间天然的亲近感,以一起玩为由将被害人拐走,利用年幼的女儿作为犯罪工具足见其险恶用心。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