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莱阳市查处于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4年10月24日

4月17日,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于某某销售的补肾壮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经检测含有化学药品西地那非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5月20日,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于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西地那非作为一种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而一些不法商家为了牟取利益,将是药品的西地那非添加到食品中进行销售,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吃了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的食品后,可能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