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或取消各类限制性措施

2024年10月24日

按照上级要求,研究调整或取消限购、限售、限价、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措施。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区位配套、产品定位、市场情况等因素,自行合理确定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并报备案。取消新建商品住宅买卖合同撤销备案必须前置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裁定)要求。合同备案撤销后,相应房源须在市房产交易网公示一周后方可再次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