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2024年10月24日

完成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网签备案的,商业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范围,由原按市域认定改为按区(市)认定;多子女家庭新购住房,在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如非首套房,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一套住房;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旧房已被开发企业协议收购且签订存量房网签备案合同的,该旧房不计入住房套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