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住宅品质改善提升

2024年10月24日

2024年10月1日起,全市新出让商品住宅用地应按照烟台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标准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出台细则全面落实高品质住宅项目减容减费等相关支持政策,采用剩余法进行出让地价评估时,按350元/平方米在土地出让金中直接加计客观建安成本。对本文件发布前已竞得宗地,鼓励开发企业按高品质住宅标准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