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部门发布四类贷款套路风险提示

“套路贷”打着“创业”“求职”等旗号行骗

2024年08月16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日前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注意防范四类贷款“套路”行为。

一是片面信息披露隐藏产品风险“套路”侵害知情权。常见手法包括息费不透明,故意模糊借贷成本,不明示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等。例如,有的借款人遭遇“砍头息”,实际放款资金小于约定放款资金;有的借款人贷款后才发现还须支付担保费、服务费、保险费等。

二是互联网界面设置暗藏“套路”侵害自主选择权。例如,在购物、社交、游戏等互联网场景中,借贷产品广告泛滥,平台直接提供贷款服务或为贷款业务引流以完成流量变现,并在产品展示或支付等环节诱导优先使用消费信贷。

三是互联网贷款不当营销“套路”侵害公平交易权。有的平台分析和滥用消费者行为数据,不顾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情况,一味地诱导借贷或超前消费,利用优势信息地位诱导借贷。

四是“套路贷”犯罪“套路”侵害人身财产安全权。“套路贷”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违法的“借贷”等相关协议,实质上形成虚假债权债务。有套路贷打着“创业”“求职”“美容”等名义,使人更易上当受骗。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