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劳动关系“要不得” 骗取人才补贴“行不通”

2024年05月22日

青年人才是城市创新发展的动力,为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烟台市出台“乐居、乐业、乐创、乐享”四大系列青年人才政策,着力打造“国内一流、省内领先”的人才城市环境。系列人才政策为青年人才提供了基本保障。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郑重提醒,个人和单位在申报相关补贴时应如实填报信息,据实提报有关证明材料,严禁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参保骗取人才补贴待遇,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是为人才来烟就业生活提供的基本保障,人才首次来烟就业缴纳社保连续或累计满12个月,正常领取工资薪酬,由单位确认其在职在岗情况后,可申请相应补贴。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直补个人,已经实现企事业单位从博士研究生到专科生各个学历层次全覆盖,实现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人才同城化待遇,实现补贴申报、受理、审核、发放全程网办,全市一网通办。

近期,人社部门在补贴审核过程中发现,个别单位与人才虚构劳动关系违规办理参保缴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试图冒领套取人才补贴。工作人员提醒,虚构劳动关系参保骗取人才补贴待遇,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烟台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和留学费用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信息,据实提报有关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冒领或骗取补贴资金的个人和单位,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并依法依纪追究申报人及有关单位责任,同时纳入失信人名单,5年内取消享受本细则规定的政策资格,且不得申报我市市级人才工程项目。

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政策:根据《烟台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和留学费用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首次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QS)高校的学士本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最长3年,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的生活补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专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最长3年,每人每年6000元、3600元的生活补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含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QS)高校的学士本科生、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专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最长3年,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3600元的生活补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自2021年6月1日起,首次引进到我市绿色石化、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制造业领域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提高到26万元。

现行政策执行期是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在政策有效期内引进的人才,符合条件后可继续申请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后续烟台市会发布新的青年人才补贴政策,2024年6月1日后首次来烟就业的人才,则要按照后续青年人才政策规定执行,请有意来烟就业的青年人才关注新的政策发布。

张孙小娱 崔妮妮 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