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私愤 微信群内诽谤他人

2024年05月13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赵勇进)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和谐的网络空间,烟台公安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的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2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近日,网民马某某怀疑孙某某在微信群内拉拢顾客抢生意,导致客源流失。马某某为了发泄情绪,将孙某某的照片发布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并配有“谁认识这个人,这个人是小偷”等相关不实信息,对孙某某进行诽谤。目前,马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近日,网民陈某某为博取关注,将下载的某社交平台一女子生活照与某热点事件涉事女子照片进行拼接,并配有不实言论合并发到网络平台,导致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大量滋生扩散,对该女子个人名誉、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目前,网民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提示,对于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者,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