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丁车俱乐部拒绝解释,让游客走法律途径解决

玩越野车随门票买了保险 出险方知保险次日才生效

2024年03月29日

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摄影报道

3月28日,在烟台山医院东院病房,因为玩越野车出了事故、导致骨盆多处骨折的曹女士无助地躺在病床上等待手术。

驾驶户外越野车发生车祸

3月24日,曹女士等人去莱山区一家卡丁车俱乐部,驾驶户外越野车冲坡过程中发生车祸,致使曹女士骨盆多处骨折。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曹女士当天在该俱乐部购买门票时,随票购买了保险,结果发生车祸到医院救治时,被告知3月25日保险才生效,不是随门票一同生效的。

日前,“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接到曹女士等多位市民投诉,称位于莱山区中海国际社区附近的一家卡丁车俱乐部门票售卖存在问题,其随票售卖的保险要延后一天才能生效,这导致发生意外事故后,没法找保险公司介入理赔。

据了解,3月24日15时25分,曹女士和朋友等人来到这家卡丁车俱乐部,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他们在门口刷付款码购买了含保险的门票,“因为付款成功后,紧跟着手机就收到了保险购买成功的短信提示。”

随门票售卖的保险次日才生效

随后,曹女士在俱乐部安全员的带领下,驾驶俱乐部的越野车开始了在陡坡、山路等崎岖路段的户外越野。经过一段较大陡坡路段时,曹女士驾驶的越野车没能冲上坡,车辆随之发生翻滚。过程中,曹女士受伤不能动弹。

紧接着,曹女士被送到烟台山医院东院进行救治。经大夫检查诊断,曹女士骨盆多处骨折,并伴随多处肌肉损伤,急需手术治疗,治疗费及后期康复大约需要6万元。

住院治疗需要报保险公司,然而,让曹女士和朋友感觉不可思议的是,保险生效时间段为“2024年3月25日0时-24时”。这也意味着曹女士受伤,保险公司不能给她相应的保障。

事发后,该卡丁车俱乐部拒绝就此作出解释,先期支付了2.5万元医疗费后,要求曹女士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3月28日上午,记者拨通该卡丁车俱乐部电话。一位工作人员没有否认此事故,表示其他问题由俱乐部的律师负责回答,但拒绝透露律师电话。对于“为何售卖含保险的门票,保险却要等到第二天才生效”,该工作人员没有回答并挂断电话。

律师:保险公司属于回避承担责任

针对该事件,北京德恒(烟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医疗保险从业经验的孙昌通律师分析如下:伤者缴纳费用购买俱乐部门票,驾驶户外越野车,双方形成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如果因为卡丁车俱乐部提供场所不符合安全条件,越野车具有安全隐患等导致驾驶人受伤,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在驾驶越野车时被其他车司机撞伤、追尾导致的受伤也需要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责任。

另外,在购买门票的同时,与保险公司构成保险合同关系,保险公司需要在购票时明确告知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否则按照缴费时保险合同即刻生效处理,保险公司需要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关于承保时间、免责条款均需要在投保时明确提示、告知、解释、说明,否则对投保人不发生效力。

律师解释,曹女士购买的保险系随门票同时购买,构成捆绑销售,可以理解为购买即刻生效,购买过程也没有保险公司参与,保险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其向购买者协商确定生效时间为次日的情况下,需要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保险公司这种做法显然属于回避承担责任的不诚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