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8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 通讯员 王斌)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能源,具有易燃、易爆的特征,一旦违规使用,极易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给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市城管局数字化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要科学合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要到有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买,并与经营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烟台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服务热线等信息。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使用载货汽车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应当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运输过程中应当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相关规定。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当实行统一配送服务,对其从事配送服务的人员、车辆和工具等加强管理,统一人员服装、车辆样式、安全配置及服务管理。配送服务人员应当检查燃烧器具、连接管、气瓶、调压器以及报警切断装置等的安全状况。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提供配送服务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烧、爆炸、泄漏等安全事故。配送车辆不得超载,不得同时装载除气瓶、配送辅助工具以及安全防护器材以外的其他货物。气瓶装载应当直立固定摆放,不得倒放、叠放或者悬挂在车体外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