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严管部分路段违法停车

2024年03月24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 通讯员 姜丞锋)记者近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开发区部分路段实施违法停车严管。

实施范围:

1.杭州大街(228国道至海滨路路段);

2.天津北路(合肥大街至青岛大街路段);

3.白云山路(厦门大街至深圳大街路段);

4.黄河路(宁波路至228国道路段)。

严管措施: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对在上述路段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