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1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衣玉林)记者昨日从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切实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自3月21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予以调整优化。本次调整主要分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和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调整。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购买新建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等高品质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90万元。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统一为8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和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同时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同单位缴存职工一致。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60万元 80万元
购买新建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等高品质住宅
贷款最高额度 90万元
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
贷款最高额度 100万元
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统一为80万元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和三孩家庭
贷款最高额度 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