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没上班会被公司开除吗?

律师:现行法律没有相关规定

2024年01月17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鲲 吕金滙)王先生在我市一家大型企业工作了7年,突然被通知去另外一家企业工作。领导如此安排是否合理?连续一个月没去上班是否会被公司开除?1月9日上午,芝罘区的王先生拨打“老于帮办”热线,倾诉了自己遇到的烦心事。

工作了7年突然接到换岗通知

2023年11月,王先生突然接到公司领导的通知,让他从2024年1月起,到公司某股东控股的另一家企业上班。“这两家公司的性质完全不一样,工作岗位也不同。我本来是做熟食加工的,领导现在却让我去屠宰场,工作性质完全不同,我做不了!”王先生毫不犹豫地拒绝了领导的要求。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公司工作了7年,但公司一直没有给他缴纳社保。王先生就这样和公司大概僵持了1个月,既没有去新的公司报到,也没有返回原公司继续工作,原公司也没有联系过他。

2023年12月底,王先生给原公司邮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王先生原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此这样解释:“他已经1个月没来上班了,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连续3天无故旷工,劳动关系视为自动终止,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真的属于旷工吗?能不能让原公司给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王先生说。

经济补偿金的获取条件有哪些?

针对王先生提出的问题,“老于帮办”栏目记者连线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锦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王先生享有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那么,王先生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刘锦华律师表示,王先生可以获得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长期不返岗是否应该被视为自动离职?

我国现行的法律中不存在长期不返岗就被视为自动离职的相关规定。“王先生的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两不找的状态。也就是说,双方均处于既不享受权利,也不履行义务的状态。”刘锦华律师说,“这种长期两不找不属于自动离职,而属于劳动关系的终止。”

用人单位处于优势地位的管理者,对劳动者负有管理责任,应当合理行使用工管理权,并根据劳动者行为的具体情况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刘律师说:“即便劳动者存在旷工行为,用人单位亦应及时通知劳动者按时上班或者依据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