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5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鲲 吕金滙)“老赖”拒不履行合同,经人民法院反复做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对方支付了三分之一款项后,又开始施展“拖”字诀。面对这样难缠的对手,福山区的王女士一筹莫展。
1月2日,福山区某公司王女士拨打烟台晚报“老于帮办”栏目记者电话求助:“我和老客户马经理存在合同纠纷,对方累计拖欠了我27万元的货款和运输费。因对方一直不履行合同,我在2021年将他起诉至人民法院。后来,在法院的主持下,我们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不料,对方却没有按照调解内容履行。无奈之下,我只好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了近一年,法院才开始执行。执行和解后,马经理于2022年9月付给我1/3的案款9万元,此后又不付款了。”
王女士介绍,由于马经理未履行调解协议,2023年人民法院将其列入“限高”和失信名单。“现在这位马经理还欠着我18万元,但他却开着一辆老奔驰车,活得很潇洒。对于这样的‘老赖’,我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针对王女士的问题,栏目记者请教了山东邦典律师事务所高旭东律师。高律师表示,王女士陈述的是一种客观实际情况。在目前法院执行案件大量积压的形势下,能够执行到一部分案款还不是最糟糕的结果。“从王女士所陈述的情况看,马经理应该还有潜在执行能力,但这需要王女士加大力度,搜集马经理拒绝执行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王女士可以申请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查找马经理可供执行财产。另外《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悬赏公告应当在全国法院执行悬赏公告、法院微博或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也可以在执行法院公告栏或被执行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处张贴。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其他媒体平台发布,并自愿承担发布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高律师说。
高律师建议,王女士应该利用好该规定,此措施对于有潜在能力、好面子的被执行人应该会有效果。目前在王女士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悬赏公告不失为一种好方法,有望帮助王女士执行回更多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