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音乐家陈志昂

2023年12月09日

姚玉安

陈志昂,1927年5月生,山东省黄县(今龙口市)东莱街道大线徐家村人。他是我国著名的音乐艺术家,抗战歌曲《解放区的天》的曲作者。曾任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人民音乐》编委。一生专注于歌曲、诗词、戏剧、影视创作及诗词、音乐史研究与评论,在我国光辉灿烂的文化艺术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陈志昂的父亲陈文其,是黄县历史上第一位共产党员。1925年,陈文其在青岛经邓恩铭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为胶东北海银行的创始人之一。受父亲的影响,陈志昂于1938年7月参加革命,1939年春入胶东抗日军政干部学校学习,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入鲁迅艺术学校戏剧音乐系学习。

1942年,陈志昂开始从事音乐创作。1943年,当刘西林根据冀鲁民歌创作了歌曲《解放区的天》(又名《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的歌词时,陈志昂便对这首歌词产生了浓厚的创作欲望,迅速全身心投入到谱曲工作中,他谱写的优美动听、慷慨激昂的旋律,使《解放区的天》这首解放区抗战名歌,瞬间唱响祖国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

1949年之后,陈志昂任军委空政文工团创作研究室主任、艺术指导。1957年之后,他在艰苦的条件下创作了长诗《奔腾的激流》、剧本《绿衣传》《血海深仇》《针锋相对》、歌曲《一心把塞北变江南》《永远晴朗的天空》等以及《毛泽东诗词大合唱》的34首歌曲。同时还参加了集体创作的大型歌舞《壮志易山河》《焦裕禄》等作品。

1979年,陈志昂恢复工作后,任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兼文艺部主任。1983年10月调任中央电视台台长助理兼文艺部主任、艺术指导、高级编辑。

鉴于陈志昂的突出贡献,他被聘为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委员兼研究员,并被选为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兼表演艺术委员会副主任,他是《人民音乐》编委,《中流》杂志社副主编,“电子艺术丛书”主编。

从1942年起,他共创作歌曲600多首,以及歌剧、歌舞剧、混声合唱等多部作品;编写了大量的诗词作品及评论文章,其中有诗歌300余首,出版了抒情诗选《竖琴》,叙事长诗《春雷》《激流》;创作的歌曲及其他音乐作品由中央电视台录制成专题片《妈妈,请看着我》。他还创作了交响合唱《太行红旗颂》《万岁,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向四化进军》及歌剧《在森林中》等剧目。他是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文化艺术界名人,为繁荣我国的文化艺术事业作出了贡献。

陈志昂先生一生收藏了许多线装书,学界朋友和文化名人的书画、稿件,以及自己的手稿、日记等,共计1万多件,全部捐献给了烟台市博物馆。

陈志昂先生一生为革命而写作,为人民而歌唱,他用勤奋的双手,创作出了一部部真实生动、感人至深的优秀戏剧,谱写出了一首首扣人心弦、美丽动听的乐章,他是名副其实的人民音乐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