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公司及个人都被罚

2023年12月07日

案件名称:烟台某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案由:2023年10月7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烟台某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执法检查时,通过调取该单位的视频监控与动火作业票证进行比对,发现该单位在2023年10月6日,员工齐某某进行过动火作业,但在动火作业票中未有记录。通过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平台查询,发现齐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处罚依据: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97裁量档次1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20000元的行政处罚。因齐某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相关规定,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作出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烟台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案由:2023年10月17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烟台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平面工区C工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有动火作业活动,通过调取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询问现场作业人员的方式,发现该单位员工孔某某多次进行过动火作业。通过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平台查询,发现孔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处罚依据: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97号第1档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20000元的行政处罚。因孔某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相关规定,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作出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