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08日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李淼 通讯员 杨妮)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区制定了一系列政策。申请条件是什么?怎么申请?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最新社会救助政策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条件:户口登记在当地的居民(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一起的可在居住地申请),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认定条件的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可单独提出申请。
每月的救助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01元。低保金原则上按照低保标准与审核确定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的实际差额计算。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办理条件:户口登记在当地的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介于当地低保标准1-1.5倍之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救助标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后,每户每年补助暖气费60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基本条件:芝罘区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低保),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救助标准:一级二级:201元/月;三级四级:170元/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基本条件:芝罘区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救助标准:一级:182元/月;二级:151元/月
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
基本条件:享受芝罘区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年龄60周岁-99周岁的老年人。
救助标准:60-79周岁80元/月;80-89周岁100元/月;90-99周岁200元/月。
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
基本条件:享受芝罘区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年龄60周岁-99周岁的老年人,且生活长期不能自理、并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为2-3级的老年人。
救助标准:80元/月
高龄失能补贴
基本条件:芝罘区户籍并在芝罘区居住,年满80周岁(当年12月31日前)以上,肢体、精神和多重二级及以上残疾(未申领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或常年卧床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次年1月1日至1月20日申请。
救助标准: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老人:居家每人每年600元,住养老机构每人每年1200元
孤儿基本生活费
基本要件:具有芝罘区户籍的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救助标准:集中供养孤儿:2503元/月;散居孤儿:2002元/月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办理条件:具有芝罘区常住户口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同时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救助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430元。
供养形式:特困人员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在家分散供养和在供养机构集中供养,评定为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安排到供养机构集中供养。
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办理条件:临时救助的对象包括本地户籍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口。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
临时救助中急难型临时救助的救助标准:对于符合急难型对象条件、困难程度较轻的,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形,及时给予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中支出型临时救助的救助标准:对患特大疾病患者家庭,每人救助标准控制在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倍;对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每人救助标准控制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3-6倍,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
基本条件:具有本地户籍且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救助标准:参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2002元/月(有低保的补差发放)
重点困境儿童
基本条件:具有芝罘区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儿童。1.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2.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救助标准:满额1785元/月,与低保补差发放。
受艾滋病影响儿童
基本条件:具有芝罘区户籍的艾滋病致孤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本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儿童。
救助标准:2002元/月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助学金
基本条件:具有芝罘区户籍,已被认定为孤儿或事实无人扶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院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救助标准:1万元/学年(按季度发放)
政府购买服务
基本条件:具有芝罘区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城市散居“三无”老年人;“三老”(老烈属、在乡4级以下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优抚对象;城镇低保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计生特殊家庭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救助条件:每月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30小时政府购买服务。
老年人手机
基本条件:芝罘区户籍并在芝罘区居住,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户为单位申请。
救助标准:每月为老年机号码补贴8元费用。
慈善救助
基本条件:芝罘区籍(常驻人口)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身患疾病等突发性困难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其他困难家庭。
救助标准:慈善救助数额须根据困难群众具体困难情况,经市慈善总会审核确定,予以3000元至1万元的标准进行救助。
惠民殡葬政策
基本条件:1.具有芝罘区户籍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含特殊情况在外地火化)的居民。2.具有芝罘区户籍不实行火化的少数民族居民。3.在芝罘区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非芝罘区户籍的下列人员:①未登记户口的婴儿;②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非法收养的除外);③驻区部队现役军人;④驻区大中专院校非烟台户籍学生;⑤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⑥已在芝罘区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⑦其他符合减免条件的。
救助标准:满额1550元,根据实际消费情况发放。
以上社会救助事项办理地点: 各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
详细政策咨询电话:
东山街道办事处 6221794
奇山街道办事处 6212722
向阳街道办事处 6207631
毓璜顶街道办事处 6245141
白石街道办事处 6293793
通伸街道办事处 6252907
幸福街道办事处 6816148
凤凰台街道办事处 6511038
只楚街道办事处 6877027
世回尧街道办事处 6013814
芝罘岛街道办事处 6620280
黄务街道办事处 6730334
区社会救助业务监督举报电话: 623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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