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山东行至远律所陈慧梅律师直播间以案说法获赞

2023年11月06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任雪娜摄影报道)11月3日晚7时,烟台市融媒体中心融媒体普法栏目“律师来啦”按时开播。一小时的直播里,山东行至远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慧梅律师围绕劳动争议进行以案说法,内容详尽,获网友点赞。

陈慧梅律师自1999年开始专职从事法律服务,现任山东行至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兼任烟台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烟台大学法学院特聘教师。作为团队负责人,她坚持学习、探索创新,积极投身新业务创新领域,先后以合规指导律师、第三方监管人身份参与多个烟台市首批试点合规案例中。

直播开始,陈慧梅律师介绍了她指导办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该案例的一个焦点问题是员工与用人单位(果蔬商行)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因证据显示,该员工从事的是兼职,按日结算工资,且不受用人单位管理约束,仲裁机构最终未能支持该员工基于劳动关系请求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偿等诉求。直播中,陈律师还引申开来,针对很多单位出于经营需要可能都会有招用劳务人员的情况,支招如何避免被认定成事实劳动关系。她介绍,企业招用劳务人员时,也应当与其签订明确的劳务协议,写明双方为劳务关系。同时,针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和方式应当区别于正式员工;劳务人员的选聘一般都是企业临时性或短期性岗位,针对该类型的人员并不必然需要遵守企业全部的管理制

度,如作息时间、休息休假、考勤请假方面的内容,或调动、晋升、降职等具有人身依附性的用人管理规定,应当根据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形式制定更加灵活的管理方式。最后,劳务人员的薪酬计算一般根据实际工作时长或者工作量来进行计算,所以企业应当做好工作量的统计及工作成果的验收记录,并以此向劳务人员支付相应费用,费用支付时应避免使用“工资”“代发工资”“代发薪酬”等备注。一个小时的直播中,陈慧梅律师围绕劳动者能通过哪些证据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招聘、用工过程中如何避免权益受损等问题进行了深

入浅出的普法,网友纷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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