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瓜干换酒往事

2023年11月04日

刘甲凡

生产队那些年,社员的口粮每人每年平均360斤原粮,再按照“人七劳三”的原则分到各家各户。人七劳三,即人头(基本口粮或供给)占70%,劳动工分(工资)占30%。这样算下来,平均每人每天不足一斤粮食,又很少有其它副食品,绝大多数人家都粮食不足。因此,当年农村流行这样一句顺口溜:“够不够,三百六。”

为了能填饱肚子,生产队便采取多种地瓜的办法。与小麦、玉米等其它农作物相比,地瓜耐旱,适合山地栽种,产量也相对高一些。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按5斤地瓜折算一斤口粮分给社员,这样就可以缓解口粮不足的问题。

每年霜降前,生产队就把地瓜分到各家各户,劳力多的人家就能分得上千斤。为防止变质腐烂,鲜地瓜不能储存太多,多半地瓜都是晒成地瓜干了。随着三年灾荒年月过去了,逢年过节,爱好喝酒的人也可以用地瓜干换点白酒“开开斋”了。

1958年11月,牟平酒厂成立,从青岛购进酒精,用地瓜干沿用民间传统的固态法酿造白酒,酒名就叫“牟平白干”。自1962年开始,在随后长达20年的时间里,价格一直稳定在每斤一元钱左右。虽然价格很便宜,但在那时候,农村多数人家还是消费不起。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就出台了用地瓜干换酒的政策。记得有两种兑换方式:一种是3.5斤地瓜干换1斤酒,但还要付给厂家一毛八分钱;另一种兑换法是5斤地瓜干换1斤酒,就不用另外付钱了。对于那些经济困难的家庭,大多数采用后面这种兑换方式。

虽然生活困难,平日里也不能经常喝酒,但每逢过春节的时候,还是要用酒来招待客人的。这样一来,每年入了腊月门,牟平酒厂的大院里就经常出现排着长队换酒的场景。

我13岁那年腊月的一个星期天,妈妈要我和哥哥去牟平酒厂用地瓜干换酒。从我们家到城南关的酒厂有十里的路程,哥哥背着十几斤地瓜干,我背着一个能盛3斤酒的绿色大瓶子,两人走一会儿歇一阵子,一个多钟头才赶到。进了酒厂北大门,看见已经有长长的一大队人在那儿等着了。排队、过秤、开票,这是一个非常耽误工夫的过程。工作人员不慌不忙、不急不躁,挺沉得住气,排队换酒的队伍只能缓慢地向前挪动。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酒厂下班,还排着长长的一大队人等在那里,没办法,只能等到下午了。天气虽然有点冷,我们也只能坐在自己的瓜干袋子上耐心等待。早饭吃的是烀地瓜,一点也不耐饿,走了十多里路,又排了半天队,肚子早就咕咕叫了。哥哥就解开装地瓜干的面袋子,找出几片干净的地瓜干,我俩“咯嘣、咯嘣”嚼着吃了,算是把饿肚子糊弄过去了。

终于等到酒厂上班,排到了我们过秤。工作人员给开了票,转过身我们又跟着去排队打酒。酒库里一排排摆着好多个大酒缸,酒缸中溢出来的酒香顺着门口飘出来,清冷的微风中飘荡着绵绵的香气。

冬天日短,等我们赶回村子时,太阳快下山了。村头上站着一堆人,其中有一个是我的堂爷爷。他看我们换酒回来,就凑了过来,没事找话说,我哥哥随便客气了一句:“爷爷你喝酒吧。”不承想,堂爷爷答应了一声“好”,接过酒瓶拔下高粱秸秆做的瓶塞,一仰脖,“咕嘟咕嘟”几大口就灌进肚子里了。虽然我们两个都舍不得,可说什么也晚了。回家后,把这事对妈妈说了,妈妈按照我们比量的高度,说堂爷爷这一家伙喝了至少有半斤酒。

事过多年想起来,堂爷爷那时家里太穷了,自己馋酒又买不起,逮住这么个机会,根本就不顾得脸皮这回事了。

说起到酒厂换酒,当年还流传着这样一个小笑话。说是辛安村有个女孩推着地瓜干来换酒,可带来盛酒的“酒嗉子”(盛酒的陶罐,牟平方言叫酒ning子)太小了,装满后还剩下半来斤酒。就这样撂下吧又舍不得,可如果买酒厂的一个酒瓶则需要一毛二分钱,她身上连一个钢镚也没有。也是这女孩不知56度牟平白干的厉害,在几个人的揶揄下,居然一口气喝下去了。

她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家,又是第一次喝酒,走出不远就天旋地转起来。趔趔趄趄好不容易挨到城西关桥头,小推车一头撞在路边石墩上,酒嗉子摔碎了,她也躺下动弹不得了。多亏遇到当时任生产队长的李德海,安排人把她推着送回家了。

也是因为到牟平酒厂换酒,我还有过受生产队处分这么一回事。

那是1967年,趁着老秋少雨的当口,我们小车队在村南的玉皇庙水库清淤。离那里不远有一片碎石遍地的山坡,生产队刨地瓜的时候在那里晒过地瓜干。拾掇地瓜干的时候,是学校的老师领着小学生干的。小孩子毛手毛脚,落下了不少“地瓜干耳朵”,也就是一面带皮的地瓜干。小车队队长他们几个一嘀咕,就安排我去把这些“地瓜干耳朵”捡起来,拿去牟平酒厂换酒喝。我那年17岁,是小车队里年龄最小的一个,什么也不考虑,就按照小车队队长的安排,一家伙捡了30多斤“地瓜干耳朵”,然后骑着自行车到酒厂,换回差不多8斤酒,让那些“酒鬼”们美美地过了一回酒瘾。

隔了一天,这件事被人告到村支书那里,一下子引起了轩然大波。当时全国上下正处在“斗私批修”阶段,人人都要“灵魂深处闹革命”“狠批私字一闪念”。我们用集体的地瓜干换酒喝,那就是彻头彻尾的“资本主义倾向”,必须认真检查、严肃处理。就这样,小车队队长和我被定为“主犯”,不光在社员大会上做了书面检查,还要负责把地瓜干按照原数收集起来交还生产队。说起来我实在是冤枉,因为那天的酒我一口也没喝。

今年4月,在位于牟平的烟台恒邦酒业有限公司参加了《烟台晚报》举行的笔会活动。笔会期间,听了尹浩洋先生声情并茂的报告,触景生情,就想起了这几段过往的小故事。当年的辛酸事,现在想起来还蛮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