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7日
王东超
一
《龙口市村庄志》中村镇(后并入龙港街道)“北皂前村”条载:“据家谱记载,明朝万历年间,崔姓由四川蓝柳村迁来,相继解姓由云南、姜姓于清道光年间从城北小沙口迁来,繁衍不息。当时北皂地处盐碱涝洼,庄稼不收,以烧碱为生,免征皇粮国税。称为‘灶化地’,因北面有村,故名‘北皂(灶)前村’。”
“北皂后村”条:“北皂后村原为海水退滩形成的盐碱地。元朝末年,姜姓和邹姓分别由诸由观镇大杨家村和黄山馆镇黄山馆村迁来。清康熙年间,于姓由北马镇马家村迁来。旧时官府只收灶户税,又位于黄县城西北,故取名‘西北灶(皂)’,又因前后两村庄,分别取名‘北皂前村’‘北皂后村’。”
兰高镇“皂孙村”条:“明朝万历年间,孙姓由山西小云南大槐树下迁来居住,取名孙家村。相传清朝初年,因土地低洼含碱,收成不好,免去皇粮、国税,只交纳西太后的胭脂粉钱,即皂户税,故改名为‘皂户孙家’,新中国成立后群众习称‘皂孙’。”
不光是黄县,芝罘区也有个北皂村,此外,以“皂户”名村的青岛、莱州、潍坊、青州、滨州、东营等地都有,且无一例外都是傍海而居。这说明“皂户”即“灶户”,是与海盐生产有关的。
二
中国古代实行盐铁专卖制度,盐铁之利为国家垄断。西汉武帝时为统一管理盐铁生产和买卖盐铁,在三十八处置盐官,隶大司农,东汉时隶郡县,主收盐税。《汉书·地理志上》载:“ (xián),有百支莱王祠,有盐官。”说明黄县(徐乡县和 县后归入黄县)地界当时盐业生产比较发达,为此还设立了盐官。
据《新唐书·食货志》载,唐乾元元年(758年):“(诸道盐铁使)第五琦变盐法,就山海井灶近利之处置盐院,游民业盐者为亭户,免杂徭,盗鬻者论以法。”这就是唐朝的亭户制度,产盐的场区称为“盐院”,又称作“盐亭”。“亭”为秦汉时的基层行政单位,《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载:“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四川绵阳有盐亭县,西魏置县,明郭子章《郡县释名》:“以地多盐井,据盐亭而创县也。”宋王应麟《玉海·淳熙解盐图》载:“煮海为盐,曰京东、河北、淮南、两浙、福建、广南,凡六路地曰亭场,民曰亭户。”这些沿海盐场称“亭场”,也有的地方称为“滩场”“灰场”“盐埕”“圩滩”等。黄县宋时属京东东路,正是产盐地之一,龙港街道的马亭村之得名,极有可能与当时煮盐的“盐亭”“亭场”有关。制盐的盐户称为“亭户”,免其杂徭。亭户入盐籍后归盐铁使管辖,白居易《盐商妇》:“婿作盐商十五年,不属州县属天子。”说的就是这个情况,盐商是国家商人,亭户归盐铁使管辖,均不受州县节制。
“灶户”之名始于五代,宋王溥《五代会要·盐铁杂条上》载:“后唐长兴四年(933)五月七日诸道盐铁转道使奏……其有榷粜场院员寮节级人力、煎盐池客灶户、般盐船纲、押纲军将衙官梢工等,具知盐法,如有公然偷盗官盐,或将货卖,其买卖人及窝盘主人知情不告,并依前项刮碱例五斤以上处死。”“池客”指的是盐池的盐户。“灶户”指海边设灶煎盐的盐户,后亦作制盐户的通称。
《宋史·食货志》载:“凡鬻盐之地曰亭场,民曰亭户,或谓之灶户,亦称灶丁。”“灶丁”是灶户中承担盐役的丁壮,这是非常苦的差役,因长期受烟火熏灼,双目多失明。煮盐“灶丁”的户籍为“灶籍”,世代相传,非经告获准,不得脱籍归民。“灶丁”承担制盐徭役,规定课额(即“灶课”,为历代官府规定的盐户交盐定额),有余由官收购,不得私售,免除其他徭役。当然,盐政宽松时亦允许私售,盐政严苛时盐不许私下买卖,私盐贩子就得偷偷或武装贩盐,黄巢、张士诚、方国珍都是以贩私盐起家,《隋唐演义》里的程咬金也曾是个私盐贩子。
《明史·食货志四》载:“明初仍宋、元旧制,所以优恤灶户者甚厚,给草场以供樵采,堪耕者许开垦,仍免其杂役,又给工本米,引一石。”灶户煮盐需要柴火,所以灶户都可分得灶地,有些土质好的灶地允许耕种,也不收税,这就是民间所说的“灶地无税”。宋以后实行凭盐引运销盐制度,每引有一定重量,历代不尽相同,有四百斤、七百斤不等,明代优待灶户,每引给一石米的工本费。同治版《黄县志》载:“又云‘在昔,盐场共一百三十五所,灶户煮盐纳课,盐运分司。雍正八年,题请盐课摊入地亩,后盐场淤塞,不复出盐。’”明清两代黄县墩铺有“盐场墩”,在县西北二十五里,这说明龙口一带多盐场,灶地的面积也应该很大。
宋代灶户也称“锅户”,“锅”“灶”为同义词,《宋史·食货志下四》:“故环海之湄,有亭户,有锅户,有正盐,有浮盐。正盐出于亭户,归之公上者也;浮盐出于锅户,鬻之商贩者也。正盐居其四,浮盐居其一。”打个比方,“亭户”们相当于国营企业的,生产的食盐为正盐,由国家收纳;“锅户”们是私营企业的,产出的食盐则为浮盐,卖给商贩,有时也会将浮盐卖给官府,但盐价要低于正盐。
三
北皂村之得名,确实来自古时煎盐的“灶户”“灶地”,但“北灶”何以写作“北皂”呢?
“皂”为象形字,金文像未成熟的栎实、柞实等,其壳斗煮汁,可以染黑。后引申为黑色,如不分青红皂白、皂靴等。古时下贱之人多服皂,故又引申为对奴隶或差役的称谓,《集韵·晧韵》载:“皂,贱人。”《左传·昭公七年》载:“士臣皂,皂臣舆。”“皂”又为马牢之名,郭璞《方言注》载:“皂,养马器也,皂隶之名于此乎出。”古时奴隶与牛马同牢,因名为“皂”。一说“皂”指穿黑衣的养马官。《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载:司马贞索隐引韦昭曰:“皂,养马之官,下士也,养马之官,其衣皂也。”一说指穿黑衣的卫士。俞正燮《癸巳类稿·仆臣台义》载:“皂者,《赵策》所云补黑衣之队。卫士无爵而有员额者。”《战国策·赵策》中“触龙说赵太后”一节:“左师公曰:‘老臣贱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窃爱怜之。愿令得补黑衣之数,以卫王宫。没死以闻。’”后世亦作为衙门差役的称谓,如皂隶、皂役。这些人都是士以下的一种服劳役的身份,是不入流的,故着皂。
“灶”繁体作“竈”,是生火炊煮食物的设备,所以“北灶村”最早是写作“北竈村”的。古人很重视饮食,民以食为天,又有点泛神论,故锅灶间也安排了一位神祇,这就是灶神。《礼记·祭法》载:“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竈。”郑玄注:“竈主饮食之事。”过去家家都贴灶神像,讲究点的设有灶龛。位于北京西直门外四道口的皂君庙,曾是清宫御膳房祭灶之地,所以被视为“级别”最高的一处灶神祭祀地。民国以前灶君庙的碑文皆作“竈君庙”,1928年在进行寺庙登记时将“竈君庙”登记为“皂君庙”。一位当年曾参加过寺庙登记的老者回忆说,当时登记时,因“竈君庙”的“竈”字笔画太多,写起来很麻烦,当时还没有简化的“灶”字,所以便用同音且笔画简单的“皂”字代替,将“竈君庙”写成了“皂君庙”,北京现在也还有皂君庙斜街。此外,可能因为皂为黑色,“竈君”天天烟熏火燎,乌漆嘛黑的,出于心理暗示写作“皂君”也是可能的。但大范围内“北竈”“竈户”改写作“北皂”“皂户”,没有政府规范性文件或是报刊示范性文本是不可能的,研究者可以关注一下“竈”“皂”的转化问题。
综上,“北皂村”之得名,确与煮盐有关,由“北竈村”改作“北皂村”,应是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