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5日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郑秀杰 通讯员 武亚哲)根据《2023年度烟台市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标准》有关规定,区林长制办公室制定详细的街道、居委林长制工作检查清单,印发《2023年度烟台市芝罘区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标准》,近日,区林长制办公室成立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小组,按照评价标准,采取查资料、看现场、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各有林街道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绩效自评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主要包含林长制制度建设、落实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灾减灾体系健全等7项内容,重点对有林街道的林长制工作情况、林长巡林履职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结果显示,我区林长制工作在区、街道、村居三级均开展顺利,为我区林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区各街道、居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