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很“生”,误转 元钱不退还

男子无奈求助“烟台民意通”热线,记者协调成功要回

2023年09月16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日前,“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接到市民付先生求助,称他通过支付宝不小心转出1800元到他人账户上,后经多次交涉索要未果,希望“烟台民意通”热线能帮忙协调要回并提醒其他市民别犯类似错误。

9月15日,记者联系上付先生了解详细情况。据其介绍,之前他在芝罘区黄务附近某居民区搞培训时,与曲某相邻,大家彼此熟悉也走得较近。不久前,付先生在支付一笔转账款项时,不小心选错了收款人,钱一下子就转到了曲某的手机上了。当时,付先生向曲某说明自己不小心操作失误,将1800元错支付给了他,希望其能退回或者“拒收”。

付先生和曲某沟通数次,但对方就是不肯将这笔钱退还给他,并将付先生给屏蔽、拉黑了。付先生想不明白,尽管是自己失误将钱转出去了,曲某明明知道这不是他的钱,为何就不愿意退钱呢?无奈之下,付先生便求助“烟台民意通”热线。

看了付先生的转账记录以及他和曲某的聊天记录,印证了这1800元确系付先生不小心点错收款人所致。曲某拒绝归还付先生属于不当得利,虽然金额不大,但是同样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由于曲某电话设置原因,付先生和记者便找到其亲属,在讲明利害关系后,曲某的亲属代他将这1800元钱还给了付先生,并表达了歉意。

烟台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防范委员会副主任、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王智光律师认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所谓道者,即是法律和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曲某明知是付先生错误操作,将1800元转到了自己的账户上,却故意不予返还,违反法律规定。曲某的亲属帮助垫付该款,使付先生免遭损失,做法值得称道。如果曲某执意不予返还该款,付先生有权通过法律程序依法追偿,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将作出有利于付先生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