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可擅自跨年度安排年休假

2023年09月11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晋方方 荆丽萍)日前,市民王女士向单位申请年休假和“十一”假期一起休。人力资源负责人说单位已进入冲刺阶段,不允许休年休假,今年还没休完的统一安排到明年休。王女士很困惑,这样合理吗?记者采访了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答复是单位不可以单方面安排跨年度休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要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此外,《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年度内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以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确因工作需要跨年度安排的,应当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否则应就年度内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向职工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补偿。”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工作人员提醒,用人单位安排年休假“跨年”不能任性;职工若有意“攒假”跨年休,则应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跨年休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