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11日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云全 通讯员 志举)为进一步强化我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班积极探索,建立“不安全用气”行为曝光机制,在对辖区餐饮企业开展燃气安全检查中,将发现的餐饮企业存在的不安全用气行为进行曝光,促进燃气用户规范用气行为,守好燃气安全防线,筑牢燃气安全屏障。
垚鑫华餐饮店(凤凰台一街8号)
存在问题:灶具不带熄火保护装置,使用可调压式调压阀。
马哎丽燕清真兰州拉面店(只楚路52-2号)
存在问题:灶具不带熄火保护装置。
辛媛饭店(电厂东路52-1号)
存在问题:使用可调压式调压阀。
常乐砂锅店(凤凰台路51号)
存在问题:使用可调压式调压阀,灶具不带熄火保护装置。
品山味海食品店(锦秀街9、10号)
存在问题:液化气瓶未安装紧急截断阀,燃气报警器安装位置过高。
烟台希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锦绣北街179号付6号)
存在问题:灶具不带熄火保护装置。
刘成娟饭店(锦绣北街179-1号)
存在问题:使用可调压式调压阀,灶具不带熄火保护装置。
安康黄焖鸡米饭店(芝水公寓楼西侧6、7号门面房)
存在问题:使用可调压式调压阀,灶具不带熄火保护装置。
毅佳餐饮店(锦绣新城西门9-1号)
存在问题:燃气报警器未投入使用,灶具不带熄火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