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19日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鲲 吕金滙)近日,家住芝罘区的李先生求助“老于帮办”,请教法律方面的问题。
“最近三四年,我向一位朋友的公司供应机电设备,一直处于供货付款这种状态。从去年5月开始,该公司停止了要货,但至今拖欠我5万元货款。我多次索要,朋友一直答复说将尽快支付。我经过了解得知,该公司效益不好,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并且有传闻说,有不少债主在起诉这家公司,我想请教律师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老于帮办”栏目帮办员高旭东律师帮李先生查询了这家公司的情况。经查实,这家公司系一人公司。该公司信息中存在多起第三方起诉的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李先生陈述的这种情况,如果去法院单独起诉公司,可能存在赢了官司却输了钱的情况。
高律师建议李先生,还是先去找朋友及公司协商付款事宜,协商无果后应立即向法院起诉公司及该公司的股东,要求公司及股东共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这样可以保证既赢了官司,又追回欠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