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2日
本报讯(芝罘融媒记者 王睿 通讯员 张思彤)为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保障作用,区委编办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评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高效规范履职。
做好事前预防,夯实制度基础。始终把学习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摆在重要位置,将政策法规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编委会议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领会掌握最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印发《关于转发烟编〔2023〕7号文件做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通知》,推动各部门认真贯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指导意见和工作分工要求。同步印发部门分工提醒函,提醒组织、宣传、党校、司法局等部门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做好任职谈话、年度宣传、主体班次教学、本地普法规划等预防教育相关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做好事中监测,加强配合联动。通过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及监管工作,督促和指导部门及时动态调整退休、调动等变动人员信息,采取定期自查与实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动态监测部门人员流动、干部配备、编制使用等情况,确保实名制系统数据及时、有效、准确更新。加强完善部门联动管理办法,建立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切实发挥机构编制监督合力。
开展事后评估,提升监管成效。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围绕构编制批复事项落实情况,分类别开展跟踪问效,针对烟台金融集聚发展促进中心、烟台崆峒列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烟台市儿童福利院等副处级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专项评估,重点对单位职能履行情况、取得突出成效和存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实地核查,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意见,形成跟踪问效报告。同时抓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工作,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各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重要依据,全面加强审批和监督检查环节的协调配合,对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单位,将按相关规定核减编制、调整机构设置、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强化刚性约束。